標題:

全國法律人大大啊!!!面對如此我該說(做)些什麼?

發問:

我是告訴人下兩個星期後我要去板橋地院接受傳喚,起因是我八月多時被詐騙集團騙錢,後來我有去警局報案且有警局有受理,我下兩週就要去板院當告訴人了~~我被傳的案件是詐欺,所以我想應該是那件事吧~~~法律人能告訴我我那天去該怎麼做ㄋ~謝謝喔 更新: 應該不用到見法官的地步吧~ 更新 2: 可是我是被詐騙集團騙的~~所以我也不清楚被告是誰~~我比較知道我當時匯款的戶名和帳號~~

最佳解答:

1.既然是告訴人,還是要認真點2.把案發時之所有事實,包括細節什麼的,都要陳述清楚,其實是應該把事實的部分與法律之要件,必須做一個連結,比較容易告成3.不過詐欺案,最重要之點,在於詐術,什麼是詐術?詐騙集團之手法,算不算詐術?加強詐術之論述,您就成功了

其他解答:

不用害怕喔,法官也是人,尊敬它就好,不用有畏懼感.把你所知道的告訴他就行了.|||||吃飽一點,睡飽一點 開庭當天準時到場,法官問你什麼你答什麼,就這樣!! 放心,法官不咬人的!! 2006-10-25 21:39:06 補充: ㄜ....... 你應該是開檢查庭啦 檢察官傳訊你問話而已,這是刑事案件第一步驟 不用怕,檢察官一樣不咬人的!! 你只要照事實說就好了,你是受害者,怕啥? 2006-10-25 21:40:55 補充: 趁這個機會來個法院一日遊也不錯喔 畢竟不是人人都有機會上法院的 (我是常常跑.....不過不是當原告就是當證人,不然就是代送書狀)7C4CB18E23D7C5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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